解析:
对于实施保证金制度的取保候审申请,其保证金的起始金额规定为人民币一千元;而针对被取保候审当事人是未成年人的情况,相应的保证金起始金额则为人民币五百元。审批机关必须根据保证诉讼程序顺利开展的实际需求,分析其所面临的社会危害性,案件的性质和情节,判断可能涉及的刑事处罚程度,以及被取保候审人员的经济状况等多方面因素,从而最终确定保证金的具体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