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程序完成后,当事人所缴纳的保释金额将会被全额退回。所谓取保候审,就是侦查、公诉以及审判等三大司法机关在进行刑事诉讼程序过程中,对于已经涉嫌刑事罪名却尚未遭受实际拘禁的涉案人员,为了避免他们规避调查、公诉以及审判工作,从而责令他们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并且附上保证书,确保无论何时被传唤,都能够立刻出庭受审的一种刑事强制性手段。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只要涉案人员在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循了相应的义务规定,那么当取保候审的期限届满之时,就可以凭借解除取保候审的书面通知或者相关法律文件前往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