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侵占罪在四川省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若行为人实施了侵占他人财产价值超过人民币5000至20000元的行为,则该行为应被认定为“数额较大”的情况;
其次,若行为人所侵占的财物价值超过人民币100000元,那么这一行为便可被视为“数额巨大”的情况。侵占罪,即指行为人将原本属于他人代为保管的财物非法据为己有,且其所占有的财物价值达到一定程度,同时又拒绝归还的违法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