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取保候审阶段结束之后,以下几种情况将会得到相应处理:
首先,若犯罪行为情节极为轻微、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性较小且无需对其进行法律追责者,则该案将被撤消取保候审;
其次,如因证据不足导致无法确定应受法律制裁者,亦将撤销取保候审;
最后,对于确有必要追究法律责任者,相关案件将被移交至检察机关,或采取其他更为严格的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