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经历取保候审阶段之后,倘若收到了需要签署的文件通知,这可能暗示着该案情已有了新的发展动向,或者是考虑到解除原先的取保候审期限。在案件解除取保候审限制的环境中,嫌疑犯或被告方需亲自前往公安机构办理相关的手续流程,同时要交付相应数额的保证金或提供符合条件的保证人作为保证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