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行为人实施涉嫌侵占的犯罪行为,公安机关有权采取强制措施以确保追究其刑事责任。具体而言,对于未经授权而擅自占有代为保管的他人财产,且数额达到一定标准,同时拒绝归还的违法者,将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的刑罚;对于数额巨大或涉及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则将被判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此外,如果行为人将他人遗失物品或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且数额同样达到一定标准,并且拒绝交出的,也将按照上述条款进行处罚。需要注意的是,本条所述罪行仅在受害方提出控告时方可启动司法程序进行审理和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五十一条
对于判处拘役的罪犯,在判决、裁定生效后,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将判决书、裁定书、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自诉状复印件、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及时送达公安机关。
第三百五十二条
执行通知书回执经看守所盖章后,附入人民法院的诉讼案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