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被依法取保候审的过程中,若具备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则有可能对强制措施进行调整,其中便包含有再行申请取保候审之可能性。
然而,此种变动需视具体案情由司法机关做出判断与决策。举例来说,倘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未有任何新的犯罪行为发生,且案件整体状况适宜,那么司法机关便有可能选择继续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来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