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规定,如涉及到村干部参与的寻衅滋事行为,只有在其行径严重且情节恶劣,甚至对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方可依法进行刑事立案侦查。此类情况涵盖了诸如随意动手殴打他人至其遭受严重伤害、追逐、拦截并恶劣方式侮辱、恐吓他人、强行抢夺或任意破坏公共或私人财产等多种情形。
然而,对于每一具体案件的立案标准及是否具有实际影响与社会危害性,需进一步进行综合评断以确保法律适用的准确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对于寻衅滋事罪的规定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