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大多数情况下,批捕决定通常代表着犯罪嫌疑人身处监禁状态,然而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中,特定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仍然具备申请取保候审的资格。所谓取保候审制度,即是对某些嫌疑人采取剥夺其短期自由的强制措施,允许他们不必被拘押在监狱内等候最终裁决,但同时也须严格遵守一系列相应的限制和义务,例如确保随时应召出庭受审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