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非法拘禁罪的主要组成因素如下所述:
首先,此罪的实施者包括了所有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普通公民;
其次,从主观意识角度来看,此种罪行的存在完全出于罪犯的意图及故意;
再者,从犯罪行为所侵犯的权益上讲,这是一种针对公民基本人权的严重侵犯;
最后,从客观事实角度来观察,非法拘禁罪的具体表现在于通过限制被害人的活动范围、行动自由等方式,达到对其人身自由权的非法剥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