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聚众斗殴罪的认定,并不苛刻地强制要求参与双方必须事先就约好参与斗殴活动。本项罪责所指控的核心行为是组织、策划、指挥或者积极参与到聚众斗殴活动中的个体。即便并未有确切的事先约定,但若群体间的冲突行为已然存在,且行为人对此带有明显的斗殴意图,那么便极有可能被判定为犯下了此种罪行。需要强调的是,判断是否构成聚众斗殴罪的关键因素在于是否确实发生了聚众和斗殴的事实,以及行为人在此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及其发挥的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