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具体的批准条件须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来考量。如果满足以下所有条件,那么申请取保候审是有可能获得批准的。其内容如下:
首先,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使用附加刑的;
其次,可能必须遭受有期徒刑以上的法律制裁,但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并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性;
最后,如果当事人身体状况欠佳、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正在哺乳子女的产妇,在不导致社会风险增加的前提下也可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