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在某次社交聚会中由于酒精过量而导致行为失控,从而遭受了性侵犯,那么这便可以视为强奸罪行得以成立的理由。实际上,当人体摄入酒精后,其自我意识会变得模糊不清,甚至失去认知的能力。在此前提下,倘若有人在未得到受害者明确同意的情况下,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那么毫无疑问地触犯了法律保护女性不受强迫性的非意愿性行为之规定,即构成了严重的强奸罪责.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