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在实践操作中,对于犯罪分子通过违反法律规定而获得的各类财务,都应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司法部门进行全额追回或责令其进行退赔。赃款赃物的相关规定阐述了对于此类非法所得财物的处理方式。
2、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对于被查封、扣押的物品,需要进行细致的分类与区分。对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如果其所有权归属明确,则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立即进行返还。而对于那些属于违法所得或者依法应当追缴的其他涉案财物,则应当依法进行追缴并予以没收。在判决结果中,如需返还被害人的涉案财物,应当提前通知被害人前来认领。若财物属于被告人的合法所有,那么在赔偿被害人损失、执行财产刑之后,应当尽快返还给被告人。
3、对于行为人将违法犯罪所得的赃款进行合法交易的情况,可以进行追赃。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都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进行返还;对于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个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不得擅自挪用或自行处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