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若盗窃行为未达到犯罪程度,则其追究时效期限为六个月。在此期间内,若公安机关尚未发现该行为,将视为不再予以处罚。但若盗窃行为已触犯刑法,则其追究时效期限长达二十年。在此之后,即便事过境迁超过二十年,亦不会再进行追诉。
此外,对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若在六个月内未被公安机关察觉,也将不再予以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所述的期限均自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而对于具有连续或持续状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则应自行为终了之日起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