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盗窃行为,涉及到的犯罪数额标准有三个层次,分别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数额特别巨大”。在这个问题上,各省市自治区和直辖市的高院与人民检察院有权依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社会治安环境,在上述三类犯罪数额的规定范围内,制定具体的数额衡量准则,并且必须向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上报审批。
对于跨区域运营的公共交通工具所发生的盗窃事件,由于盗窃地点难以查证,因此对于盗窃数额是否达到了“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或“数额特别巨大”的判断,应以受理案件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院和人民检察院所确定的相关数额标准为准。
另外,如果盗窃的是毒品等违禁物品,那么应该按照盗窃罪来进行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程度量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