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到群体性犯罪的案件中,涉案者能否获得保释等待审判的决定因素在于他们是否满足了中国现行《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保释等候审判的特定标准。假如涉案者并无任何刻意逃避司法调查、起诉以及审判的意图,他们自身并不存在对社会产生危害的可能性,同时也可能被判定实行管制、拘役或者是依法适用单独的附加刑条文,抑或是可能会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严重法律制裁,那么只要他们被认为在进行取保候审时不会构成社会危险,便可依法律程序予以保释等候审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