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确实存在被判决处以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执行的情况。缓刑,亦称为暂缓量刑,这是一项法律上的刑罚及悔罪矫治制度,其含义为,对于触犯刑法且经过法院依法进行审判后,确认具有犯罪事实需要接受刑罚制裁的人员,在开始时先行宣告定罪,但是暂不执行已经判决的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