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那些在履行职务期间遭到攻击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应被视为袭警罪,并根据这一罪名予以相应的刑事处罚。对于触犯此项罪名者,我们将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严厉惩罚。如果他们在犯罪过程中采用了管制刀具、枪支或者其他暴力手段,对人民警察的人身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那么我们将会依法判处他们3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袭警罪。袭警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对方是正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而故意对其实施暴力或者威胁,使其不能执行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