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乃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的一项刑事强制措施。它意指在刑事诉讼程序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对于尚未被逮捕或者已被逮捕但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为了防止他们逃避侦查、起诉及审判活动,要求其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保证书,承诺随时听候传唤,不对其实施羁押或者暂时解除其羁押状态的一种强制性手段。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均有权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当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接到此类申请之后,若决定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则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无论是外地人还是本地人,在申请取保候审时所应满足的条件均是相同的。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查之后,若决定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被取保候审者须持有相关证件前往常住地或者住所所在地的派出所报备,接受监管,并且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准备接受传唤,严格遵守关于取保候审人员的各项规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