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律师具备办理取保候审的法定资格。这是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在侦查阶段中,律师有权代理当事人变更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性措施。一旦律师为涉嫌违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他们需要向司法机关提交一份详尽的、以书面形式呈现的取保候审申请,而司法机关有权利在收到申请后的七个自然日内对此进行审查并做出答复。若审批通过,将对其签发取保候审的决定书以及实施取保候审的通知书。接下来,根据具体情况,犯罪嫌疑人才可能会被允许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提供相应的担保人,从而正式获得取保候审的待遇。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