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并未规定没有律师便无法申请取保候审。事实上,当事人完全可自主决定是否寻求法律援助机构或指定辩护人的协助,以办理相关的取保候审手续。
然而,若被指控者具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甚至是独立适用附加刑罚的潜在风险;又或者因为患有严重疾病导致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以及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性的其他特殊情况,均可依法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