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取保候审申请事项须经公安部门、国家安全部门、检察机关以及法院按照各自职权范围及实际情况严格审核,并依规做出相应裁定与许可。
2.除此之外,如若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法院有权利实施取保候审这一举措时,则应由公安机关承担起执行此项权力的职责。
3.当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取保候审之后,当事人在此期间必须遵守各项规定且不得中断对该案件的调查、起诉和审理工作。
法律依据: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
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