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经过诉讼程序之后,仍然存在获得取保候审的可能性。这主要是由于在案件的侦查环节、审查起诉过程以及法院审判阶段都有可能实施取保候审的规定。当司法机关完成起诉程序时,即意味着案件已经进入了法庭审理阶段,而此时若满足取保候审的时间期限要求,便可提出相应的申请。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根据法律规定,要求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向其出具保证书,以确保其不会逃避侦查或者阻碍调查工作,并且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出庭作证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然而,并非所有情况下都能适用取保候审,必须要符合相关的法定条件才能得到批准。例如,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或者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