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某自然人所涉嫌的个人受贿案涉案金额达到人民币30,000元及以上,或收受贿赂金额虽未超过人民币10,000元,但存在将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情况;且该人拒绝交代赃款、赃物的去向,亦或是拒绝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对其进行追缴工作,导致赃款、赃物无法被追回,甚至给社会带来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或引发了其他严重后果等情形,均可依法予以立案侦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