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的被申请人有可能因触犯相关法律而面临拘留的处罚。当取保候审的被申请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已经向公安机关缴纳了保证金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其做出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的决定,并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道歉悔过,重新缴纳充足的保证金,或者提供符合条件的保证人,又或是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甚至对情节严重者进行逮捕处理。在需要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被申请人进行逮捕时,公安机关可以先对其实施拘留。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