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上下班的途中遭遇意外交通事故并非必然会被判定为工伤。当此次事故并非由劳动者自主承担主要责任所导致时,这种情况下发生的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才可能被鉴定为工伤;
然而,若该起车祸的主要责任在于劳动者自身,那么也就无法被评定为工伤了。这是因为在现行劳动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在上下班途中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方可被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