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涉及到刑事犯罪层面的合同诈骗问题,那么即便犯罪嫌疑人主动偿还赃物,也并不意味着公安部门将不再予以立案调查处理。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此类积极的赔偿行为,无疑对量刑产生着一定程度上的影响,具体的裁决权在于人民法院。在通常情况下,最终决定是否需要坐牢仍需考虑检察官办公室及法院的立场,并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及其所涉及的财务金额大小来加以衡量。对于合同诈骗犯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欺骗手段获取对方当事人财物,且数额达到较大标准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罚金;若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而当数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时,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没收财产:
(1)以虚构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为担保的;
(3)在缺乏实际履行能力的前提下,通过先履行小额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方式,引诱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在收取对方当事人给予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之后逃逸的;
(5)采用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