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醉酒驾驶者满足以下特定条件,便可随时申请并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首先是可能被判处罚金、拘役或单独适用的罚金等轻罪行径;
其次是在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重大刑事责任方面,他们必须已经被证实不会因采取取保候审而引发社会安全问题;
第三种情况则是针对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是哺乳期的女性醉酒驾驶者,确保其不至于在获释后再次危及社会公共安。
最后一点也是最基本的一点要求,就是如果所涉案卷调查期限已过,但案件仍然尚未审结完毕,那么此时就有必要对相关人员实施取保候审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