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律师是有权协助申请办理取保候审的代理人之一,原因在于,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辩护律师具有权利为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转变相应的刑事强制措施。当律师代表犯罪嫌疑人提出取保候审请求时,必须向司法机构递交一份详细的书面取保候审申请书,并由司法机构在收到申请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对是否批准该项申请进行回复。若司法机构批准了取保候审申请,则需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以及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在犯罪嫌疑人按照相关要求支付保证金或提供担保人之后,便可正式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