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退还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于审判结果公布之日起的七个工作日之内予以进行。当法院对案件做出最终裁决之后,取保候审的期限也随之终止。
值得注意的是,法律明确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解除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公安机关有义务向当事人发放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而在公安机关作出退还保证金的决定之后,便可着手办理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退还手续。若该决定系由公安机关依法作出,则通常情况下需要三个工作日方可完成;但若系由当事人自行提出申请,则所需时间通常为七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应当在其指定的银行设立取保候审保证金专门账户,委托银行代为收取和保管保证金。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一次性将保证金存入取保候审保证金专门账户。
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交纳。
保证金应当由办案部门以外的部门管理。
严禁截留、坐支、挪用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侵吞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