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被告人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通常情况下,办案所需时长约为五至六个月左右方可结案。具体说来,警方对涉嫌犯罪的嫌犯进行逮捕之后的侦查阶段,羁押期不宜过长,一般要求在两个月内完成;而检察机关在收到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后,应在一个月之内做出是否提起诉讼的决定,对于重大或复杂的案件,可适当延长半个月的期限;
最后,法院在审理公诉案件时,应在接手案件后的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