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职务侵占罪的案情,通常情况下应由公安机关展开立案侦查。在此类案件中,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人群并不包括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而根据我国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职务侵占罪被明确归属于第四章范围内的针对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活动,其中特例为在公司、企业或其他特定单位任职的人员,这也包含了诸如保险公司员工等在内。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并非全部由公安机关负责,除非法律另有明文规定。此处所提及的,主要是指检察机关直接进行的侦查行为,或者是刑事侦查过程。除了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之外,职务侵占罪显然也不例外。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