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当被盗窃金额达到了三千元及以上时,将被视为构成了犯罪。关于盗窃罪的构成,其衡量标准具体如下:
首先,对于个人盗窃公私财物的情况,如果涉及的金额在“数额较大”范围内(即在五百元至两千元之间),那么就会被认定为犯罪;
其次,如果盗窃金额上升到了“数额巨大”的层次(即在五千元至两万元之间),也将被认定为犯罪;
最后,如果盗窃金额高达“数额特别巨大”(即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之间),那么毫无疑问将被判定为犯罪。
此外,但凡涉及盗窃公私财物且数额较大或屡次进行盗窃、盗入私人居住处进行盗窃、携带武器进行盗窃以及从别人身上扒窃财物的行为,都将被判定为盗窃罪。而盗窃罪只能由故意构成,也就是说,只有在行为人明确意识到自己正在窃取他人占有的财物时,才能被判定为盗窃罪。如果行为人误以为某物属于自己所有并将其取回,则不能被判定为盗窃罪。在对盗窃罪进行量刑时,需要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盗窃金额、盗窃次数、作案手段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来增加刑罚量,从而确定基准刑。对于多次盗窃的情况,如果盗窃金额已经达到了较大以上的程度,那么就应该以盗窃金额作为量刑起点,而盗窃次数则可以作为调整基准刑的量刑情节。
然而,如果盗窃金额尚未达到较大的程度,那么就应该以盗窃次数作为量刑起点,并且超过三次的盗窃次数将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