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事实上,拘留乃是国家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在针对各类直接受理的案件进行侦查的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种暂时剥夺犯罪嫌疑人或现行犯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然而,拘留并非必然意味着当事人存在罪行,而是可能由于以下几种特定情境而实施:
首先,当犯罪行为正在筹备阶段、正在实施过程中或者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后立即被发现的时候;
其次,如果被害者或者现场目击证人能够明确指出该名人士为罪犯的话。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