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警方通常将会毫无保留地向潜在罪犯或者其辩护律师进行公开披露。对于已经由公安机关完成初步侦查工作的案件,应当确保涉及到的犯罪事实被调查清楚,可以提供足够充分且确凿无疑的证据支持。在此基础上,派出所必须根据法律规定撰写“起诉意见书”,并将所有相关的案卷资料和证据一起完整地移交至同级人民检察院进行进一步的审查和决策。与此同时,警方还需将案件的移送情况及时通知给犯罪嫌疑人以及他们的辩护律师,以便他们能够了解案件的最新进展。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