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洗钱罪行在具备特定条件时可判处缓刑。对于被宣判定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犯罪者,在同时满足下述条件时,可赞成宣告缓刑,其中包括十八岁以下之未成年人、孕妇以及年龄达到七十五岁以上之老者。此等缓刑宣告需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犯罪情节应较为轻微;
其次,犯罪者应有悔过之心并表现出积极的态度;
再次,其再犯之可能性应极低;
最后,宣告缓刑不应对其所居住的社区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
【缓刑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