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刑罚执行的期限可分为一般期限与延长期限两类,详细内容如下所述:
首先,一般的刑事拘留期限通常为一至十四日不等,自被拘人员进入看守所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间,司法机构需向检察机构申请审批,若审核通过则将其逮捕,否则将予以释放或者进行其他相应的调整;
其次,延长期限的刑事拘留期限为三十七日,其中由检察机构核准的期限为七日。在这一期限内,侦查机构需向检察机构申请批准逮捕。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