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若普通公民行贿对象为并非国家公务人员者,则此种行为应由公安部门进行管辖。反之,若其行贿对象涉及到公职人员,则此类案件应交由纪律监察委员会处理;而对于涉及到刑事罪名的行贿行为,则由公安机关负责调查取证;基于相关犯罪行为的侦查与起诉职责,检察院反贪局亦需参与其中。当被调查人涉嫌贪污受贿、玩忽职守或其他严重职务违法乃至职务犯罪时,监察机关已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但仍存在重大问题有待进一步深入调查,此时,经过监察机关依法审批,便可将其暂时拘留在特定场所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