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那些被判处于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者,如果同时符合以下几个条件,则可以考虑宣布其缓刑,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未成年未满十八岁的人员、孕期的女性以及年龄在七十五周岁以上的人群。他们的基本特征必须是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具有明显的悔过自新的态度,并且没有再次犯罪的潜在风险,同时,宣布缓刑也不会给他们所在的社区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
【缓刑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