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十分抱歉,在企业正式步入破产程序之后,其财务数据将被移交至法院进行全面监管,因此在此期间内,债权人并没有权利直接查阅相关账目材料,但是他们有权委托律所指派的律师代为调阅此类信息。如果人民法院已经对债权人提出的债务请求予以确认,那么这些被批准的债务将会分配给相应的债权人。随后,由清算小组针对已经分配出去的债务向全体破产债权人发出债权分配通知书,债权人可凭借这份债权分配通知书向债务人追讨欠款,若债务人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则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