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既定的法律框架下,我们并不认为危险驾驶罪可以被视为共同犯罪。因为这种罪行通常是由过失引起的,而根据现有的刑法规定,过失犯罪行为是无法成为共犯的。这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在过失犯罪的情形下,各个犯罪者对于犯罪行为持有过失的心态,而非蓄意的心理状态,这与共同犯罪的构成要素之一——即所有参与者都必须以故意的主观意图来实施犯罪——相违背。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危险驾驶罪并不能被视为共同犯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
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