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其承兑主体方面,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负责承兑,而商业承兑汇票则由银行之外的付款人承担此项职责。鉴于这种差异,商业承兑汇票所展现出的乃是商业信用,与之相对比,更为稳健可靠的银行承兑汇票则显现出银行信用的特质。在实际交易过程中,付出款项的一方倾向于接受银行承兑汇票作为支付工具。
其次,由于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存在差异,这也直接导致了二者在信用等级上的高低之分。在市场环境下,接收票据的一方往往更加青睐于选择信用度更高的银行承兑汇票。
再者,从风险层面来看,商业承兑汇票在承兑人无法履行支付义务时,将面临支付风险,因此其风险程度较高;
然而,银行承兑汇票却无需担忧此类问题,因为银行具有强大的信誉保障,且可以通过向银行申请贴现来提前获得所需资金。
最后,在流通性方面,商业汇票相对于银行承兑汇票而言,其信用等级以及流通性均有所不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二十一条
汇票的出票人必须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并且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不得签发无对价的汇票用以骗取银行或者其他票据当事人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