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涉嫌故意伤害犯罪行为,其判定的核心要素在于受害人所受伤害的严重性。此方面与实施侵害的方式并无必然联系。
首先,如果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行,则必须在经过司法鉴定之后,确认其所导致的伤害已经达到了轻伤或以上的程度。例如,在产生矛盾冲突的时候,仅仅是上前推搡了对方几下,但并未对其身体造成任何实质性的损伤,那么这样的行为便无法被视为故意伤害。
然而,如果在推搡过程中,对方不慎跌倒,头部撞击到尖锐坚硬的物体上,从而导致轻伤及以上程度的伤害结果,那么这种情况便有可能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行。
其次,对于造成轻微伤的情况,当事人双方可以进行和解处理。
如若和解失败,则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加害方进行治安管理处罚。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