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主体要素关于本罪的主体构成,其必须是普通人群中的个体。只要符合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力,便能够成立犯罪。
然而值得特别关注的是,年满14岁但尚未成年至16岁的自然人,如果在故意伤害案件中导致受害人重伤甚至死亡,那么他们也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然而,未满18岁并不意味着可以免除刑事责任,这只是在法律上作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一个参考因素。
(二)主观要素本罪的主观方面主要体现为故意。也就是说,行为人明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对他人的身体健康产生危害,但是仍然希望或者放任这样的后果发生。在大多数情况下,行为人在事前对于自己的伤害行为可能会给受害者带来何种程度的伤害,未必有清晰的认知和追求。通常情况下,我们可以按照实际伤害的结果来判断行为人是否属于故意轻伤还是故意重伤。
(三)客体要素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维护其肢体、器官以及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目的的人格权利。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本罪所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情况下不会被视为犯罪。除非当自伤行为是为了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而触犯相关刑法规定时,才能构成犯罪。
(四)客观要素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