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江西省关于盗窃犯罪的立案准则如下:
1、当有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达到了人民币一千元或以上时,便构成了数额较大的犯罪;而如果盗窃财物的价值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之间,则属于数额巨大的范畴;
2、若在两年内发生过三次及以上的盗窃案件;
3、若是未经许可擅自闯入他人家中,与外界环境保持相对隔离状态下进行盗窃活动;
4、在公共场合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取他人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
5、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等行为均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