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诈欺行为属于刑事案件范畴;
其次就其违法性质而言,诈欺罪的法定追诉期长达二十年之久。
然而,若该罪行早已进入公安部门的调查视野并展开深入侦查,那么就无需顾及追诉时效问题。
至于那些尚未引起公安机关注意的诈欺行为,倘若超过二十年仍未被揭发,则将视为无法追责。
然而如若在法定时效内再度实施违法行为,先前的诈欺罪的追诉时效将从犯下后一项罪行的那一天开始重新计算。
另外,对于诈欺罪的追诉时效到底应该如何界定,必须参照每一例具体诈骗犯罪所涉及到的金额范围进行合理评估与确认。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