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先,对于故意伤害行为导致受害者轻度伤残一级的案件,量刑起点应定位于一年至两年的有期徒刑;而若造成轻微伤残二级的后果,其量刑起点则应设定于六个月的拘役至一年的有期徒刑范围之内。
其次,在确定了量刑起点之后,还需依据伤害后果以及其他可能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对刑罚量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增加,以最终确定基准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