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离婚诉讼中,若仍存在尚未解决的财产问题,双方当事人可以自主协商进行分配;倘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则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请求对这些财产重新进行分配。在此过程中,只要通过法院审理确认这些财产确实属于离婚当时并未被纳入考虑范围的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人民法院就应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