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赌资的范畴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现场被查获并用于赌博活动的款项和物品;
其次是具有货币价值的代币、有价证券、赌博积分等实物所体现的总价值;
最后是在电子游戏设备(如赌博机)上进行投注或赢得的点数所代表的实际金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
关于赌资的认定:
本意见所称赌资包括:
(一)当场查获的用于赌博的款物;
(二)代币、有价证券、赌博积分等实际代表的金额;
(三)在赌博机上投注或赢取的点数实际代表的金额。